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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 轉知:「109學年度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學科中心種子教師」推薦訊息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108年11月27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080137753號函暨「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高級中等學校課程推動工作圈及學科群科中心設置與運作要點」規定辦理。
二、依該要點規定,種子教師人選須為高級中等學校現職合格教師,服務年資3年以上,經參與學科中心規劃之系統性培訓課程;培訓完成後,由國教署聘任為種子教師,聘期1年,並得續聘。
三、種子教師之任務為依學科中心年度工作計畫,推動課程諮詢輔導,執行課程諮詢、教材教法試行及教學資源推廣等工作。
四、有意願參加培訓之教師,請於108年12月2日(星期一)前洽教務處實研組。
五、相關要點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