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 轉知:「107學年度教師專業發展專業人才【初階】、【進階】培訓」相關訊息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補助辦理教師專業發展實踐方案作業要點修正規定及107年5月30日師大師字第10710140809號函辦理。
二、為提供本市教師在職成長機會、提升備觀議課能力,充實本市專業人才,辦理旨揭研習。
三、研習資訊如下:
(一)【初階培訓】
1.
參加對象: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之教師(含未具合格教師證書之代理、代課、兼任教師或教學資源人員亦可旁聽)。
2.
時間:108年3月6日(星期三),上午9時整至下午16時30分。
3. 地點:本市教師研習中心206會議室。
4.
報名網址:https://atepd.moe.gov.tw/courses/detail?category=0&subcategory=58&id=5654
(二)【進階培訓】
1. 參加對象(符合任一資格皆可):
(1) 基隆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具三年以上實際教學經驗之教師。
(2)
具舊制評鑑人員初階證書或專業回饋人才初階證書、專業回饋人才初階研習證明者。
2.
時間:108年3月8日、9日(星期五、六),上午9時整至下午16時30分。
3. 地點:本市教師研習中心201教室。
4.
報名網址:https://atepd.moe.gov.tw/courses/detail?category=1&subcategory=59&id=5656
(三)報名方式:
1.
請參加學員至教師專業發展支持作業平臺(https://atepd.moe.gov.tw/)完成報名程序,報名至研習前一日截止。
2.
教師專業發展支持作業平臺首頁→研習→人才培育→專業回饋人才初階/進階培訓課程→搜尋資料→選取「107學年度」及「基隆市」
(四)注意事項:
1. 一律採線上報名,恕不受理現場報名。
2. 須全程參與方能核發研習時數。
3.
研習開始前30分鐘報到,開課後15分鐘停止報到,為避免權益受損,請參加學員準時出席。
四、若有意願或預定參與教專培訓之國高中教師(含今年至未來三年),請於108/2/21日前至教務處實研組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