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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 公告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轉知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建議修正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26條關於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聘任程序規定案,
公告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轉知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建議修正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26條關於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聘任程序規定案,請對旨揭要項內容有1.修正條文2.維持原條文建議請於108年2月15日(五)下午3點前填復教育處公務填報第7484號意見如附件1,並將紙本擲交人事室彙辦,另請將提案表電子檔傳送至電子信箱(ac0459@gm.kl.edu.tww)。如逾時效以無意見填覆上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