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校務公告 轉知:基隆市中山區公所學生獎(助)學金申請辦法
壹、依據: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促進電力開發協助金執行要點第15點第1項。
貳:宗旨:為獎助設籍本區優秀學生敦品勵學,發展專長,特設立本獎(助)學金。
參、辦理單位:基隆市中山區公所。
肆、本獎(助)學金由本所台電協助金提撥經費支應。
伍、獎(助)學金之申請對象、申請手續、錄取名額、獎(助)學金核發金額如下:
(一)申請學生至申請日應設籍中山區滿一年,並以高關懷家庭為優先,由各班導師推薦。
(二)需附戶口名簿影本與108上學期學業成績平均70分以上之學期成績單。
(三)獎(助)學金核發金額:國中每人新台幣2,000元整(申請不一定會通過,須視申請人數而定)。
如導師有推薦人選可告知註冊組,並請學生於3/3(二)之前備齊所需文件繳至註冊組,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