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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 轉知: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109學年度第2學期「助學金」申請訊息
一、依據該會110年2月3日振基字第0001100011號函辦理。
二、申請資格:國內因重大天然災害災區低收入弱勢受災家庭,就讀大專校院、高中職(五專前三年)、國中(小)
之在學子女,且未享有公費待遇及未領軍公教子女教育補助費,確有就學困難者。
三、檢附旨揭助學金申請辦法及申請書等資料各乙份,如需電子檔請至該會網站-賑助申請-助學金申請(https://www.
rel.org.tw/)下載運用。
四、如有相關疑義,請聯繫該會余小姐,02-891276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