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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 公告本校111年度資深優良教師獎勵申請事宜,請符合條件之同仁依說明事項辦理。
公告本校111年度資深優良教師獎勵申請事宜,請符合條件之同仁依說明事項辦理。
為辦理111年度資深優良教師獎勵申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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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任職各級公立及已立案之私立學校在職專任合格教師至111年7月31日止連續任職教學工作屆滿10、20、30、40年者得提出申請。
(一) 70年9月起至71年8月到職者為40年
(二) 80年9月起至81年8月到職者為30年
(三) 90年9月起至91年8月到職者為20年
(四) 100年9月起至101年8月到職者為10年
二、本案資深優良教師推薦表暨「各級學校資深優良教師獎勵要點」電子檔如附件。
三、符合上開資格者請於本(111)年1月20日(星期三)中午前檢證(推薦表、畢業證書、教師證書含試用教師證書、核薪通知書、最近10年成績考核通知書、離職或服務證明)至人事室辦理,另請將推薦表電子檔e-mail至人事室信箱 ac0459@gm.kl.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