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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 轉知:「108學年度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學科中心研究或種子教師」甄選訊息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108年5月15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080052808號函暨「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高級中等學校課程推動工作圈及學科群科中心設置與運作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辦理。
二、國教署刻正研修該要點,有關推薦教師人選資格及相關規定,修正草案內容如下:
(一)研究教師:
1、表現優異之種子教師、服務年資達5年以上之高級中等學校現職合格教師或退休教師,經國教署審查通過後,得聘任為研究教師。
2、研究教師聘任期間得減授其每週基本教學節數4至8節,未減授每週基本教學節數者,得領取相關酬勞。
(二)種子教師:高級中等學校現職合格教師,服務年資3年以上,經參與學科中心規劃之系統性培訓課程後,由國教署聘任為種子教師,聘期1年,並得擇優續聘。
三、研究教師及種子教師之任務,係依學科中心年度工作計畫,執行課程示例研發、教學增能規劃、課程諮詢、教材教法試行及教學資源推廣等工作。
四、本校可於108年6月5日(星期三)前將向市府推薦種子教師名單(優先推薦國文科、數學科、社會科、自然科、英文科、科技領域),再由市府薦送國教署參與系統性培訓課程,若有意願參與,請於6/3(一)前洽教務處實研組。
五、檢附本要點修正草案、「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8學年度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學科中心研究/種子教師推薦名單」格式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