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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 轉知:校園禁止提供及販售蠟瓶糖相關事宜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113年9月18日FDA北字第1132005186號函辦理。
二、近期媒體報導中國食品「蠟瓶糖」食安疑慮,該食品未經食品輸入查驗之程序,已違反食安法之虞;若發現蠟瓶糖等違反食安法規定之食品,可向本市衛生局或撥打食安專線1919檢舉。
三、依據校園飲品及點心販售範圍規定,校園內不可販售甜食及含糖飲料,蠟瓶糖已違反上述規定,且有食用安全之疑慮,除校園不可販售外,請學校嚴加宣導禁止學生將蠟瓶糖帶到校食用或分享,教師亦不得蠟瓶糖作為學生獎勵品,以維學生健康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