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新消息 學生獎懲罰辦法補充公告
1. 有關反映本校基隆市立安樂高中學生獎懲實施要點疑義。
2. 聲明如下:
A. 基隆市立安樂高級中學(國中部)學生獎懲實施要點第十二點第一項、第十三點第八項。
B. 基隆市立安樂高級中學(高中部)學生獎懲實施要點第十二點第十三項、第十三點第九項。
C. 補充定義「口出穢言者」為「使用侮辱性之言行(三字經等粗俗不雅或猥褻性之用語),造成他人心理不舒服者。」
3. 本校將於本學期學期末校務會議提出修正辦法,再將此新的版本公告於校網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