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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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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函以,修正「政府機關調整上班日期處理要點」,名稱並修正為「政府機關配合紀念日與節日補假及調整放假處理要點」,並自114年6月13日起生效,詳如附件

行政院函以,修正「政府機關調整上班日期處理要點」,名稱並修正為「政府機關配合紀念日與節日補假及調整放假處理要點」,並自114年6月13日起生效,詳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