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衛生福利部111年11月8日衛授疾字第1110200995A號函 辦理。 二、有關「公告修正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防疫措 施裁罰規定」案,經衛福部111年11月1日衛授疾字第 1110200928號公告在案(如附件1),本公告勘誤前揭公告 事項六停止適用之日期,修正為「本部111年7月26日衛授 疾字第1110200682號公告,自111年11月7日起停止適用 (如附件2)」。
衛生福利部111年11月1日衛授疾字第1110200928號公告事項六「本部111年7月26日衛授疾字第1110200682號公告,自即日停止適用」,修正為「本.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