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辦理「110年度COVID-19疫苗12至17歲青少年第二劑校園接種」相關事宜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0年12月3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00163930號函辦理。
二、有關12至17歲青少年族群第二劑COVID-19疫苗接種政策,依據本年11月28日「衛生福利部傳染病防治諮詢會預防接種組(ACIP)」專家會議決議,雖mRNA疫苗接種後發生之心肌炎/心包膜炎,可能與疫苗接種有關,惟考量COVID-19病毒變異株持續於國際間流行,並降低境外移入個案造成國內社區流行之風險,應積極提升各類對象第二劑接種率,提升群體免疫力,故建議已接種第一劑BioNTech COVID-19疫苗(以下簡稱BNT疫苗)且無發生嚴重不良反應之12至17歲青少年族群,接種第二劑BNT疫苗。另依據目前疫苗間隔與保護力實證研究結果,及英國、歐盟、加拿大等國之監測與建議,建議12至17歲青少年兩劑BNT疫苗間隔為12週以上。
三、基於青少年接種mRNA疫苗後可能出現罕見且多數為輕微之心肌炎或心包膜炎,且接種第二劑後發生比率高於第一劑,爰修訂「BioNTech(BNT162b2)COVID-19疫苗學生接種須知及評估暨意願書」(如附件110年12月1日修訂版,下稱意願書),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0年12月3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00163930號函辦理。
二、有關12至17歲青少年族群第二劑COVID-19疫苗接種政策,依據本年11月28日「衛生福利部傳染病防治諮詢會預防接種組(ACIP)」專家會議決議,雖mRNA疫苗接種後發生之心肌炎/心包膜炎,可能與疫苗接種有關,惟考量COVID-19病毒變異株持續於國際間流行,並降低境外移入個案造成國內社區流行之風險,應積極提升各類對象第二劑接種率,提升群體免疫力,故建議已接種第一劑BioNTech COVID-19疫苗(以下簡稱BNT疫苗)且無發生嚴重不良反應之12至17歲青少年族群,接種第二劑BNT疫苗。另依據目前疫苗間隔與保護力實證研究結果,及英國、歐盟、加拿大等國之監測與建議,建議12至17歲青少年兩劑BNT疫苗間隔為12週以上。
三、基於青少年接種mRNA疫苗後可能出現罕見且多數為輕微之心肌炎或心包膜炎,且接種第二劑後發生比率高於第一劑,爰修訂「BioNTech(BNT162b2)COVID-19疫苗學生接種須知及評估暨意願書」(如附件110年12月1日修訂版,下稱意願書),或不適症狀、心悸(心跳不規則、跳拍或“顫動”)、暈厥(昏厥)、呼吸急促、運動耐受不良(例如走幾步路就會很喘、沒有力氣爬樓梯)等症狀,請務必立即就醫,並告知醫師相關症狀、症狀發生時間、疫苗接種時間,以做為診斷參考。請學校偕同向家長及學生宣導,注意學生身體狀況,並評估視接種作業期程調整課程活動。
八、為配合12至17歲青少年第二劑校園接種BNT疫苗措施,學生無論透過在校集中接種、至醫療院所接種或至「COVID-19公費疫苗預約平臺」登記及預約接種,接種疫苗後,如有不良反應,學生得向學校申請疫苗假,以三天為原則(含接種當日),必要時得延長,且不列入出缺席紀錄。學生請疫苗假時,請學校確認家中是否有人陪伴及照顧,於疫苗假期間,家長如有親自照顧學生之需求,其中一人得申請防疫照顧假。相關注意事項及函示,本府前於110年9月9日基府教體貳字第1100134481號函、110年9月11日基府教體參字第1100134883號函(諒達),另請持續就學生疫苗接種後30日內(含接種日)發生不良反應需就醫之人數進行校安通報(未就醫者無須通報)及每日請疫苗假學生人數填報。
九、指揮中心業已公布「青少年COVID-19疫苗接種後發生疑似不良事件後送責任醫院」急診就醫諮詢窗口、「COVID-19疫苗學生校園接種問答輯」及「mRNA疫苗接種後心肌炎/心包膜炎指引」,並置放於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全球資訊網(http://www.cdc.gov.tw)/COVID-19防疫專區/COVID-19疫苗校園接種作業項下,提供各界參考。
十、另請配合各地方政府衛生局辦理下列事項:
(一)妥善規劃校園集中接種相關緊急應變機制(如暈針及可能發生立即性過敏反應等)與疫苗接種後可能產生副作用之衛教注意事項及各項因應措施。
(二)請合約醫療院所進行校園接種作業,依循「COVID-19 疫苗接種場所因應可能發生全身性嚴重過敏反應(Anaphylaxis)之處置建議」,配備規範的急救設備及用藥,以因應立即必要之處置,並應擬具緊急轉送流程,俾可即時處理接種後發生率極低的立即型嚴重過敏反應,另請合約醫療院所於接種作業結束後配合停留至少1小時,以利學生接種第二劑可能發生副作用之諮詢及處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