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4月28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10056004號函辦理。
二、COVID-19疫情逐漸升溫,為了防堵疫情於校園中擴散,該署前請學校依教育部修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及「學校持續營運計畫」,落實各項防疫措施以降低病毒之傳播。
三、為保全防疫量能與韌性,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自4月26日起縮短居家隔離天數為3+4天(3天隔離+4天自主防疫),同時回溯目前已居隔超過3天者,自4月27日起解除隔離。
四、為配合「重點疫調」及協助匡列密切接觸者,請學校防疫長事先協助配合建立「COVID-19學生防疫單」相關資料,當接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4月28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10056004號函辦理。
二、COVID-19疫情逐漸升溫,為了防堵疫情於校園中擴散,該署前請學校依教育部修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及「學校持續營運計畫」,落實各項防疫措施以降低病毒之傳播。
三、為保全防疫量能與韌性,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自4月26日起縮短居家隔離天數為3+4天(3天隔離+4天自主防疫),同時回溯目前已居隔超過3天者,自4月27日起解除隔離。
四、為配合「重點疫調」及協助匡列密切接觸者,請學校防疫長事先協助配合建立「COVID-19學生防疫單」相關資料,當接獲有學生或教職員工確診時,儘可能於知悉確診個案24小時內,協助匡列「確診個案之密切接觸者」,並提供「先行配合居家隔離宣導通知單」,請其先自我隔離,並依規定名冊格式,將「密切接觸者名冊」送交衛生局,共同攜手為校園防疫努力,以提供師生健康安全的學習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