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體育署111年10月19日臺教體署國(二)字第 1110038748號函辦理。
二、指揮中心鑒於邊境管制逐漸放寬,因應社會經濟與國際交 流活動需申請入境人員於居家檢疫或自主防疫期間參與活
動之專案數量大幅增加,為兼顧社區防疫安全及實務執行 之可行性,同時加速專案審核流程,爰訂定旨揭原則,請
貴校規劃於自主防疫期間辦理國際體育交流活動時,確依 該原則辦理。 三、考量指揮中心於111年10月13日起,實施邊境0+7入境管理
新制,入境人員免除居家檢疫,改採「7天自主防疫」,倘 未來賽事主辦單位辦理國際賽事均可依指揮中心所定規劃
原則及自主防疫指引辦理,可免向該署提報防疫計畫,實 施計畫在函報地方政府備查後,逕行舉辦。